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台府办函〔2021〕13号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上级驻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机制,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修订)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令修订,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自2019年4月23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6)《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年1月26日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8日发布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1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1〕222号)
(11)《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2016年7月27日)
(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根据应急管理部2号令修订,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1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自2017年11月30日起施行)
(14)《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年6月2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15)关于修改《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应急〔2017〕9号,自2017年6月12日施行)
(16)《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的通知》(粤安〔2012〕11号)
(17)《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18)《江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江府办函〔2015〕208号)
(19)其他未列名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1.3事故分级标准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Ⅰ级)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③超出省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④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
⑤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Ⅱ级)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③超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④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
⑤省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Ⅲ级)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③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④发生跨区(县级市)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
⑤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Ⅳ级)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③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Ⅳ级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范围内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Ⅳ级生产安全事故灾害灾难的应对工作。
当发生超出镇(街,下同)政府(办事处,以下统称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镇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本应急预案。
当发生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生产安全事故灾害灾难后,迅速启动本事故应急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同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报请江门市应急管理局逐级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镇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实行各镇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有关部门应当与镇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宣传教育、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2 危险性分析
2.1区域概况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部,濒临南海,毗邻港澳,陆地总面积3286平方公里,现辖16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现有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和产业转移工业园两大产业发展平台。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52.86平方公里,是省级新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的核心区和起步区之一;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总面积13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重卡和商用车产业、五金机械制造、清洁能源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等产业。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海洋资源丰富,海域面积2717平方公里,海(岛)岸线长697公里,有广海湾和镇海湾两大海湾,大小海岛(礁)557个,其中上、下川岛分别为全省第二、第六大岛,有可供水产养殖的浅海21万公顷,沿岸滩涂(潮间带)1.3万公顷,渔港3个。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1.8℃,年平均日照1836小时,年均降雨量2007毫米。
2.2风险分析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共有4家露天开采非金属矿山,分别是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耀成石料有限公司、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祥安矿业有限公司、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万方石业有限公司和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北陡雄利沙石开发有限公司,其中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耀成石料有限公司和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祥安矿业有限公司已投产,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万方石业有限公司和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北陡雄利沙石开发有限公司即将投产。存在的事故灾害类型主要有坍塌(滑坡)、泥石流、放炮、火药爆炸、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容器爆炸、淹溺等。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30家(13家带仓储经营企业,17家不带仓储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加油站87家、储存、经营汽油的油库3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家、涉氨企业12家,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易燃有机溶剂、液氨、乙炔、电石、酸类、碱类等物质,存在的事故灾害类型主要有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灼烫、中毒窒息等,可能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全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86家,批发企业1家,存在的事故灾害类型主要有火灾、爆炸等,可能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其他工商贸行业也可能有车辆伤害、触电、电梯困人、粉尘爆炸、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液氨泄漏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和职责
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策划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3.1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3.1.1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领导
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组织领导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组成。
总指挥:市分管领导。
副总指挥:市府办分管负责同志。
执行总指挥: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同时兼任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
3.1.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防范和应对有关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及响应级别,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统筹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指挥、协调各镇开展有关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4)指挥、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市级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决定和批准抢险救援工作的重大事项;
(6)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3.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3.2.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具体承担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协调指挥工作;
(2)组织指导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并指导各专业(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
(3)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管理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各镇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及队伍的应急准备情况;
(4)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的报送工作,建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预案、技术装备等信息数据库,建立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网络;
(5)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救援;
(6)组织指导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宣传培训、演练和交流;
(7)承担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3.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职责编制部门应急处置卡,明确专业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等应急资源,指定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2)市政府办公室:事故涉及外籍地区人员伤亡、失踪或被困时,及时向有关机构通报,协商或处理相关事宜。
(3)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组织协调事故现场成品油保障。
(4)市科工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技术研发,保障应急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
(5)市委统战部:事故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伤亡、失踪或被困时,及时向有关机构通报,协商或处理相关事宜。
(6)市公安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及周边警戒、道路交通管制;负责涉案人员的监控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秩序,做好遇难者身份鉴定工作,协助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转移工作,协助组织受灾群众安全疏散。
(7)市司法局: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特殊单位及群体的监控和安置;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撑服务。
(8)市财政局:负责保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
(9)市民政局:做好遇难者遗体的保存、处理和殡葬等善后服务。
(1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有关的工伤保险工作。
(11)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负责组织因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应急监测。
(1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周边涉及的在监、在建工程(水利、交通工程除外)、既有房屋的抢险救援工作;协调应急救援装备参与工程抢险工作。
(13)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各镇、相关单位开展燃气管道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做好事故有关的城区市政排水工程的抢险抢修工作;指导事故发生区域有关单位做好城市供水、燃气保障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抢修受损市政公用设施,组织、指导事发地周边涉及的城市道路的在建交通工程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做好事故有关城市排水工程的抢险抢修工作。
(14)市交通运输局:协助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许可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完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所需的应急专家、专业队伍、转输装备及车辆等应急资源,并根据处置需要调集相关力量参与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组织、指导事发周边涉及的在建交通工程(城市道路除外)的抢险救援工作。
(15)市水利局:指导做好事发地水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事发周边涉及的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救援工作。
(16)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健全应急广播体系,确保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灾情和应急救援信息。
(17)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调度全市医疗队伍、专家等资源和力量,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康复工作;设立临时医疗点,为受灾群众、抢险救援人员、集中安置点受灾群众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按需开展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为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
(18)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编制、修订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镇、各从业单位制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9)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事故发生周边市场稳定;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救灾物资等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20)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
(21)市公资办:负责调配所管理的国有企业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协助进行现场救援。
(22)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扑救事故现场火灾和组织人员搜救;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需要,负责前沿指挥部指挥工作。
(23)台山供电局:负责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受生产安全事故影响电网的恢复及设备抢修工作,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电力保障;组织管辖范围内电力设备的停电及事后恢复工作。
(24)市气象局:负责事故救援的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等提供气象服务支持。
(25)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自来水公司:负责事故现场救援的供水保障,事故所涉供水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检查,指导做好相应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26)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应急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善后处置、灾后重建等工作;依法指挥、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参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7)事发单位:事故发生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企业应急响应,按照规定向事发地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上报事故信息,并及时通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单位和居民;按照现场抢险指挥机构要求,提供应急处置相关资料,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及抢修等工作。相关涉事周边单位应协同应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事故危害。
(28)市应急委其他成员单位:按本部门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3.4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3.4.1现场指挥部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发生一般(Ⅳ级)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要,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建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发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官负责制,现场指挥官负责现场决策和指挥工作,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依职权调拨或申请调拨应急资金。
现场指挥官: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负责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与现场应急救援。
现场副指挥官: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应急的副局长(配合现场指挥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事发地镇政府分管应急管理的同志(组织本辖区有关应急资源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救援负责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需要,负责前沿指挥部指挥工作)担任。当发生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事故时,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分管负责人同时担任现场副指挥官,调度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应急装备等应急资源参与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事故应急处置;发生道路运输事故时,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同时担任现场副指挥官,调度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应急装备等应急资源参与道路事故应急处置。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治安疏导组、医疗卫生保障组、舆情新闻信息组、后勤保障组、环境气象监测组、涉外(港澳台)联络组、调查评估组、善后工作组共11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现场指挥官指定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增减相关应急工作组。
3.4.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镇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涉及多个领域、跨镇级行政区或影响重大的事故,根据需要由市委、市政府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如下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1)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全力实施应急救援;
(2)划定事故影响范围,设置安全警戒线;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转移、疏散安全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财产;
(4)调集和配置有关应急救援资源,切断事故灾害链;
(5)组织事故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工作,组织事故善后处理;
(6)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进展情况;
(7)做好事故经验教训总结和救援评估工作。
3.5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3.5.1应急救援专家组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由消防、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应急处置、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医疗救护等专业专家组成。
3.5.2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1)对事故的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专业处置方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
(2)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评估;
(3)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参与应急演练及事故调查。
3.6应急救援队伍及职责
3.6.1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建立,是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主力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建立,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由企业根据企业特点自行组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由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资质的人员组成。
3.6.2应急救援队伍职责
(1)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负责扑救事故现场火灾和组织人员搜救;根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需要,负责前沿指挥部指挥工作。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各自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交通、卫生、燃气、建筑工程、通信保障、电力、给排水等专业救援任务处置工作,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加强日常训练与考核,提高实战技能,发挥救援队伍在预防性检查、安全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3)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负责本单位事故的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配合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定期进行预防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并建立预防检查档案;按照编制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4)社会应急救援队伍
参与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协助开展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 运行机制
4.1预防、监测与预警
4.1.1预防
(1)本市城市规划和发展建设应充分考虑土地、人口、资源、环境等因素,科学回避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统筹安排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的基础设施、物资设备和人力资源,实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同步实施,努力提高城市安全水平。
(2)市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总体状况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协调。
(3)本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事故风险特点,建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备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1.2监测
(1)市应急管理局以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为基础,形成政府监督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通过平台获取企业基本信息,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控制、风险预警的动态监控,实现对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的有效控制和应对。
(2)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建档等监控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并向所在镇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4.1.3预警
4.1.3.1预警级别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Ⅰ级为最高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预警级别划分标准如下:
(1)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可能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可能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可能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可能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生产安全事故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市应急指挥部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进行评估,预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当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突发事件牵头处置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程序向适用范围的企业发布相关预警信息,督促企业做好防范工作。
4.1.3.2预警信息发布
对经评估可预警的生产安全事故,市政府、镇政府根据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职能部门网站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网上社区、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基层信息员发布预警信息;对特殊人群以及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传递工作。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1)Ⅱ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发布。
(2)Ⅲ级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由江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予以发布。
(3)Ⅳ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予以发布。
4.1.3.3预警响应
(1)蓝色等级(Ⅳ级)预警响应:进入蓝色预警期后,相关成员单位、预计事发地的镇政府、企业应做好应急响应准备,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事态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预计事发地镇政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并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出发,视情况采取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相应措施。按程序申请启动本预案Ⅳ级预警响应,并部署相关预警响应工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相关应急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对预警危险区域进行应急处置;市应急救援专家组进驻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现场,对事态发展做出判断,并提供决策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公布信息接报和咨询电话,及时收集和上报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
②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随时对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级别,定时向社会公布与公众有关的事故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应急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室内临时避险场所,确保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④加强事发区域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公共设施的安全运行;
⑤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⑥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其它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2)黄色等级(Ⅲ级)、橙色等级(Ⅱ级)、红色等级(Ⅰ级)预警响应: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按程序申请启动本预案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响应,并部署相关预警响应工作。
4.1.3.4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当事故扩大或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预测会增大,预计现场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有效消除事故险情,事故等级将扩大至较大级别甚至重大级别、特别重大级别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申请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一般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4.2应急处置与救援
4.2.1信息报告和共享
4.2.1.1事故信息报告
(1)获悉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立即拨打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向事发地镇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4.2.1.2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
(1)当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事发地镇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电话报告。事发地镇政府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0分钟内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15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值班中心书面报告信息。事故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2)当重大(Ⅱ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力争在确认事故级别后15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值班中心电话报告事故简要情况,书面报告时间不超过15分钟,接到市委市政府值班中心要求电话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书面报告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事件本身敏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要立即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市委市政府值班中心。
(4)涉及港澳台人员伤亡、失踪或被困的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机构通报的,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通报市委统战部。
(5)涉及外籍人员伤亡、失踪或被困的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机构通报的,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通报市政府办公室。
(6)市应急指挥部按照国家、省、江门市紧急信息报送标准及有关要求,及时向国务院、省政府、江门市政府报告事故信息。
4.2.1.3事故信息报告内容和要求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信息来源,事故类型,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故处置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4.2.1.4应急值班
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值班室和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4.2.2先期处置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等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2)事发地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3)事发地镇政府应当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组织相关力量开展遇险人员抢救,受伤人员救治;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的研判,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交通管控,事故现场隔离、秩序维护,受到威胁人员的疏散;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
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的依法发布等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4)市应急指挥部负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先期处置工作。上一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协助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
4.2.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事发地的镇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申请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一级)、Ⅱ级(二级)、Ⅲ级(三级)、Ⅳ级(四级)。
4.2.3.1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由市有关部门牵头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分析判断事故是否达到Ⅳ级应急响应条件。
(2)达到Ⅳ级应急响应条件的,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申请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程序,将事故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并通报有关部门。若超出Ⅳ级响应条件时,应立即报请上级部门响应。
(3)成立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成员到位,按应急职责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①指导、协调现场指挥部开展现场应急救援、监测、避险疏散、保卫警戒、医疗救护等工作;
②协调相关专家及专业人员参与救援;
③跟踪事故发展态势,如有需要,协调增加应急救援力量。
④指导协调相关善后工作,启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⑤符合应急救援结束条件时,终止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4.2.3.2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江门市、省、国家相关应急机构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上级应急机构的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协调本市各方面应急资源,配合江门市、省、国家相关应急机构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4.2.4指挥协调
启动Ⅳ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4.1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措施
(1)及时掌握事故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3)必要时协调武警台山中队应急增援;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4.2.4.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采取措施
(1)将有关事故信息通报市委、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2)协调有关部门、专家和应急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采取应急救援行动;
(3)协调镇政府、市有关部门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4)及时掌握事故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4.2.4.3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采取措施
(1)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2)根据现场需要,组建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事故现场救援处置;
(3)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故;
(4)组织人员疏散和现场受伤人员救护;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协调开展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6)根据现场处置工作的需要向应急指挥部请求提供相关支援。
4.2.4.4事发地镇政府主要采取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当事故可能扩大影响范围时,及时组织受影响的群众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