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交通运输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江门市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山汽车总站向我局递交新增客运班线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8日(共10天),欢迎道路客运经营业户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